深圳新闻网 2016-10-11 183 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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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田区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奖励。对上一年度获得“中国专利金奖”和“中国专利优秀奖”的在福田区注册的企业或福田区户籍的自然人,给予中国专利奖奖励,每项中国专利金奖奖励50万元,每项中国专利优秀奖奖励25万元。一家企业的多项专利获奖的,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。
福田区设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奖励。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;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2000元。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500元。在美国、日本等国家取得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3万元。
设立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奖励。对获得“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”的在福田区注册的机构,给予其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。对获得“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”的在福田区开办分公司的机构,给予其分公司一次性40万元的奖励。